{{ $t('FEZ002') }} 學務處生教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29日臺教國署體字 第1150008207號函辦理。
二、請學校持續加強「菸害防制法」相關法規宣導,提醒學生 避免於社群平臺或網路張貼、分享及展示菸品(含電子 煙)、吸菸及使用電子煙行為之圖像、影片或文字內容, 並強化媒體識讀、法治觀念教育及正確使用網路行為等, 以降低學生受不當網路資訊影響而造成健康危害或違法風 險。
三、為強化校園菸(煙)害防制教育,國健署已委託製作「國 小高年級學生菸害防制教學包」、「國中生電子煙防制教 學包」及「菸害防制素養—教師版教學手冊」,請融入學校課程教學參考及運用,並運用即時通軟體或社群平台轉 發或公告素材連結,向家長及學生宣導「菸害防制法」及 電子煙危害。
四、檢附電子煙防制宣導素材清單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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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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