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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

最新消息

轉知:自115年1月1日起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於本市人行道及自行車道

{{ $t('FEZ001') }} 生教組

{{ $t('FEZ002') }} 學務處生教組|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141030日府授交管字第11430485391 號函辦理。

二、臺北市政府1111130日府交管字第1113047438號令公布,本市人行道、設置有「行人及自行車專用標誌」人行道、自行車道(包含河濱自行車道),全日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未依規定行駛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例第73條第1 2款規定處罰。

三、自11511日起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於本市人行道及自行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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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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