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生教組|
說明:
一、依據本府第10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防治小組第8次會議決 議事項辦理。
二、本局為配合112年8月16日性別平等教育法及113年3月6日校 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前以114年2月10日北市教學字第 11430373922號函知(計達)修訂旨揭流程圖,現依實務需 要增訂學校調查處理學生間之校園性別事件處理流程,以 維護當事人權益。
三、旨揭電子檔亦同步公告於臺北市性別平等教育網/校園性 別事件防治/事件處理流程,請自行下載運用 (https://www.gender.tp.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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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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