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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

最新消息

(轉知):為衛生福利部函知有關虛擬兒童及少年圖畫涉兒童及少年 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疑義與處理原則一案,請查照。

{{ $t('FEZ001') }} 鄭惟仁

{{ $t('FEZ002') }} 學務處生教組|

一、依本府113年5月23日府授社兒少字第1130121955號函轉衛 福部113年5月14日衛部護字第1130014287號函辦理。

二、衛福部為防制、消弭兒童及少年為性交易對象事件,以說 明一函(如附件),敘明該部歷來訂頒《兒童及少年性剝 削防制條例》之歷程與目的。

三、該部近來考量兒童及少年之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 慾或羞恥之圖畫(含素描、漫畫、繪畫等)所涉侵害個人 及社會法益,並為兼顧兒童及少年保護與創作權益,上開 圖畫如以真實兒少為對象所繪製,或無論是否以真實兒少 為對象而以生成式AI人工智慧所製造、擬真者,係依上開 條例規定辦理。

四、至其他兒童及少年之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如內容涉及暴力、性虐待或人獸交等猥褻而無 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者,則依《刑法》第235條規 定辦理。

五、此外,上開圖畫凡涉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網路內 容,網際網路業者則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 法》第46條規定,採取明確可行之防護措施限制兒童及少 年接取、瀏覽或先行移除,以確保渠等之身心發展與權 益。

六、請各校及幼兒園協助公告周知,並向校(或園)親師生宣 導有關上開條例宣導重點,並避免同儕間報復性行為,藉 上開條例及來文說明方式,拍攝或誘導他人提供數位性影 像;倘同儕間若發現有類此問題,應積極協助通報學校承 辦處室或熟悉之師長,俾憑相關處室依限完成校安(或含 社政)通報,若家長有需協助影像下架需求,亦可協助其 至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填報申請(連結: https://tw-ncii.win.org.tw/)。

七、另請各校及幼兒園向學生家長宣導應尊重並避免誘導或自 行拍攝兒少子女或照顧者之性影像,進行公布與外流,避 免遭檢舉疑似違反上開規定遭相關主管機關(如:本府社 會局等)依上開條例等規定裁處。

八、上開兒少性剝削防制與數位性暴力防制工作,業已列入行 政院第2期「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110—114年)(簡短 連結:https://reurl.cc/0vmkgM),與上開條例第4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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