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

最新消息

(轉知)教育部檢送「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32條條文勘 誤表、第32 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如附件), 請查照。

{{ $t('FEZ001') }} 鄭惟仁

{{ $t('FEZ002') }} 學務處生教組|

一、依教育部113年4月18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1537B號及 113年3月11日北市教綜字第1130109869號函(計達)辦 理。

二、旨揭「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業經教育部前以113年3月6 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1024A號令發布在案,其中第32 條第5項有誤,請依據勘誤表所列更正條文文字。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4-25|

{{ $t('FEZ005') }} 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