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蔡佩珊
{{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主旨:「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
點」第5點、第10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6日
以臺教社(四)字第114240121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
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5月6日臺教社(四)字第1142401219B號函
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
司吳科員,電話:(02)7736-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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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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