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蔡佩珊
{{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主旨:函轉客家委員會為鼓勵同仁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
證,惠請各單位給予參加同仁補休及相關資訊,並轉知所
屬(轄)各單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3年12月26日客會語字第1136701291號函
辦理(如來函及附件1、2、3)。
二、本府同仁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之相關獎勵措施,請依107年4
月19日府授客二字第10730183000號函以及112年3月29 日
修正之「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
獎勵通過客語認證之全國公教人員,通過初級認證,嘉獎1
次、中級認證,嘉獎2次、中高級認證以上,記功1次 。惟
避免重複敘獎,通過各級別認證者之敘獎僅以初次通過者
為限,另已通過較高等級者若再通過較低級別,不予敘
獎。三、為加強客語推廣,鼓勵市民踴躍報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
提升客語能力,本市依「獎勵通過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
畫,獎勵設籍本市、通過各級客語能力認證,且取得合格
證書之民眾,獎勵標準、申請方式等詳如附件4。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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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1-02|
{{ $t('FEZ005') }} 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