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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

校園公告

轉知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辦理「113年藝術育成基地系列活動」資訊

{{ $t('FEZ001') }} 幹事

{{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一、依據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113年3月12日竹美推字第 1133000278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媒合藝術家或藝文團體,以專業素養與經驗傳承,培養青少年藝術鑑賞能力、體驗藝文活動內涵,感受文化藝術之美,進而參與藝術創作。

三、考量區域平衡,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將蒐整服務範圍內(含:宜蘭縣、基隆市、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新竹 縣、新竹市、苗栗縣、連江縣等)各學校合作意願後,從中擇定合作學校進行媒合。

四、旨揭活動所需之課程講師費、材料費、交通費等相關費用 由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支應,合作學校需協助學生課堂秩序維護及場地協力等事宜。

五、檢附合作意願調查表1份,若有意願,請於113年3月29日(星期五)前逕以E-mail將調查表回傳至活動承辦人徐小姐,信箱:ac0080@nhcla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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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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