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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

校園公告

(轉知)有關中華民國112年6月14日修正公布「人口販運防制 法」,業經行政院定自113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

{{ $t('FEZ002') }} 學務處生教組|

一、依本府113年1月2日府授警外字第1120156201號函辦理。

二、首揭「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公布條文,請各校逕至全國 法規資料庫下載運用。



{{ $t('FEZ003') }} 1705-04-16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1-12|

{{ $t('FEZ005') }} 1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