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資訊組|
轉知:教育部訂定「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評量及作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及教學指引」
一、依教育部114年3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0214號函辦理。
二、為使國中小學教師引導學生使用AI工具進行評量及作業, 能有依循之原則,教育部訂定旨揭注意事項,作為各國民 中小學教師使用,引導教師正確運用AI工具進行相關教學作業。
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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