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組織架構與職掌
組織架構
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組織架構
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
本校各單位執掌(預算員額數)如下:
- 校長室(1人):綜理全校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教務處(9人、教師28人):辦理課程教學、學籍管理、實驗研究與教學設備等業務。
- 學生事務處(10人、教師42人):辦理學生活動、生活輔導、生活教育、衛生保健及體育活動等業務。
- 總務處(8人):辦理校內公務維修管理、校舍及財產管理、環境綠美化、公文及檔案管理等業務。
- 輔導室(8人、教師15人):辦理學生學習、生活適應及生涯發展輔導、特殊教育等業務。
- 人事室(2人):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 會計室(2人):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等事項。
瀏覽數
|